浙江长兴湿地
浙江省财政厅、林业厅领导到长兴调研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制定工作
长兴县林业局专业号 | 2016-3-11

3月7日,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广兵、省林业厅副厅长王章明等到长兴就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制定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长兴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太湖图影生态湿地文化园等地,听取长兴湿地保护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汇报,并深入湖区实地察看湿地保护与利用情况。

调研组表示,通过此次调研,深入了解了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实情和制定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必要性,收集了很多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政策的制定和完善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他们将及时向省政府提交调研报告,积极稳妥推进湿地生态补偿政策的出台。

 近年来,长兴县按照省委、省政府“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及“五水共治”为契机,大力实施退塘还湿、退耕还林、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等重点工程,筑牢湿地生态安全屏障。同时,县财政在湿地公园保育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以及水源保护地、重要河流湿地沿岸沿湖区域已经探索进行生态补偿,严控湿地保护红线,取得了明显成效。(长兴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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